柯文哲一審獲刑17年 臺北地檢署今日提起上訴
臺灣民眾黨前主席、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被控涉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、政治獻金公益侵占等案,臺北地方法院今年3月依違背職務收賄、侵占政治獻金等,重判柯有期徒刑17年,褫奪公權(quán)6年。
臺北地檢署收受判決后研讀判決理由,在上訴期限的最后一天提起上訴,臺北地院在4月30日中午收到上訴案件,待柯文哲等其他被告上訴書狀送達后,全案將進入高院二審程序。
(總臺記者 梁爽 鄭宇燕)
國內(nèi)新聞精選:
- 2026年05月24日 20:55:40
- 2026年05月24日 10:02:40
- 2026年05月23日 19:40:39
- 2026年05月23日 19:37:27
- 2026年05月23日 18:10:11
- 2026年05月23日 14:58:13
- 2026年05月23日 13:34:34
- 2026年05月23日 08:28:44
- 2026年05月23日 08:28:02
- 2026年05月23日 06:38:55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京公網(wǎng)安備 11010202009201號